國立屏東師範學院音樂教育學系

教育研究法

選修

三年級

2學分

一學期

先修科目:測驗與統計

課程類別:專業科目

備註:出教系必修、音教系選修

一、教學目標:

  1. 瞭解教育研究的基本觀念與要素。
  2. 瞭解教育研究與課程教學的關係。
  3. 能分析適合深入研究的教育問題。
  4. 能實際應用重要的教育研究法,例如:觀察,實驗,調查等。

二、教學方式:

講述,學生預習,學生個別發表與分組討論發表。

  1. \pnb0教學內容:
  1. 研究問題的選擇。
  2. 選擇樣本的方法。
  3. 研究工具的選用與編製。
  4. 研究計畫的撰寫與評鑑。
  5. 調查研究法。
  6. 歷史研究法。
  7. 觀察研究法。
  8. 個案研究法。
  9. 內容分析法。
  10. 相關研究法。
  11. 實驗研究法。